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(投资定居)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。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: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;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;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以及台湾居民。达成移民专家给您解析一下:
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,且没有犯罪记录;
2、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
3、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元1000万的个人净资产。
4、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1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)
5、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收益、工作收入或公共援助。
香港投资定居 获许投资资产类别:
获许投资资产类别:
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于下列获许投资资产类别:
I 金融资产
投资者可投资于下列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:
(A) 股票 ―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;
(B) 债券 ― 以港元为单位,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;
(C) 存款证 ― 由《银行业条例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;
(D) 后偿债项 ― 由认可机构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;
(E)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(基金) 。
II 投资相连保险计划 (投连险)
香港特区政府在2010年7月6日同意在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中,属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下「集体投资计划」类别的投资相连保险产品被纳为获许投资资产。
项目优势:
1、简便快捷:无需税单和资产来源证明,手续简单、快捷。100%成功率;
2、双重身份:保留内地户口,不影响在内地的事业和生活;
3、无移民监:不影响内地的生活、工作、事业。解除后顾之忧;
4、世界公民:持香港特区护照通行全球100多个国家,享世界公民之便。
申请流程:
申请流程
1.资深顾问为您免费评估,进行资格初审;
2.准备资金证明或已实现投资文件;
3.提交所需文件,包括公证、护照及照片等;
4.办理第三国永久居留证;
5.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;
6.获得原则性批准;
7.在港实现投资,并整理投资文件递交香港入境处;
8.4到8周获得正式批准签证(2年有效期);
9.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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